市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揭阳市公布2017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和调整目录
市编办全力推进 “迎盛会·百日百项大行动”的改革项目,继完成第三批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9月4日上午,《揭阳市2017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以上简称《保留目录》)和《揭阳市2017年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目录》(以下简称《调整目录》)经市政府六届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纳入此次《保留目录》的市直单位共有36个,拟保留行政许可事项327项(其中子项合计524项)。涉及公民个人的行政许可事项47项,涉及企业法人的行政许可事项158项,涉及自然人和法人共有的许可事项122项(其中涉及企业资质资格52项)。与2016年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目录相比较,今年的保留目录共补充、更新、完善法律依据523条,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59项,减少行政许可事项37项(子项71项)。《调整目录》涉及市直21个部门的37项行政许可事项。经审核,取消27项,下放4项,调整为其他类别6项。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中,市编办注重“放”的含金量,重点取消在生产经营准入方面设置的审批,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此次取消的27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市场主体资格资质或准入门槛的有12项,占取消事项的44.4%。主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服务在前,高效推进。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涉及部门多,内容专业性强,填报要求高的实际,市编办从各科室抽调一批业务骨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照中央和省政府的相关目录标准和文件要求,分门别类,仔细梳理汇总市级行政许可保留事项及调整事项,并形成目录初稿,分发给市直各相关部门校核,有效节省了部门核对填报的时间,确保相关改革工作高效推进。
二是坚持从严审核,保质保量。对各单位反馈回来的事项,工作小组坚持依法依规,从严审核。对于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明确在省通用目录的基础上,只减不增,凡是省通用目录没有保留的事项市级一律不得保留。对于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对照中央和省的有关目录和文件要求,该取消的坚持取消、该下放的一律下放,确保与中央和省的目录相一致。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确保实效。在做好简政放权的同时,我们注重做好“放”与“管”的有机结合。对于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