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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组配分类: | 食品质量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3-10-08 15:02:21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我县一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揭西县凯士达食品厂生产的“冰糖金桔”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26日我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检验报告》(No:YG23061200300)一份,经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标称为“揭西县凯士达食品厂”生产的“冰糖金桔”(生产日期:2023年6月1日,规格:500克/袋)产品,胭脂红项目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1.该厂出示相关证件供检查确认;2.现场检查该厂生产车间及成品车间,没有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
(三)我局查明企业:(1)生产数量210包,每包500克;已销售数量207包,3包用于自检,货值1656元,库存数量0包。
(2)封存数量0箱。
(3)召回数量0件。未完全召回原因:已销售给消费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召回上述批次产品并提交整改报告。
我局已对揭西县凯士达食品厂涉嫌生产不合格的“冰糖金桔”产品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