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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十二年(1807),棉湖设揭阳县佐堂,行县级职权,分治揭阳西隅,并建城隍庙一座。当时,潮州府设置九个县,按营造布局,每个县城都建有城隍庙,本是九县九城隍,而棉湖非县城而建成城隍,排行第十。这样便有了潮州九县十城隍之故事。